一、报告基本情况
(1)桂林市红光公路周边规划8-2地块项目建设用地位于象山区凯风路西侧,规划红光南路南侧,现状陶家村东侧,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283734°,北纬25.190169°,用地面积11314平方米(16.9709亩),调查的地块原性质为农用地,目前为荒地。8-2地块由8-2a和8-2b两个规划地块构成,用地面积分别为9629平方米与1685平方米,根据《桂林市红光公路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8-2a、地块8-2b规划设计条件》(市自然资规条〔2024〕17号)中规定,8-2a和8-2b两个地块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根据第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包括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历史资料收集等),本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地块及周边区域未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记录;未从事过规模化禽畜养殖,没有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记录;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没有任何记录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等;未发现历史上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经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收集到的地块相关数据满足对地块的判断依据。
地块西北面约868m处的桂林汽车客运南站,车站内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主要固废为职工与乘坐客车的行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该车站距离调查地块较远中间还有大量民宅与耕地隔断所以该车站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经******医院,可能会产生疑似污染源主要分为三种,分******医院采取医疗废水与非医疗废水分流系统,******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综合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预处理标准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者后排入市******医院污水处理站会对污水处理站有臭气产生的构筑物采用埋地式设计,收集后由排气管引至地面高空排放,同时采用植物吸收与隔离法辅助除臭的方法,对周围环境影响极小;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吗,生活垃圾会分类收集后交由************居民区进行阻隔所以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综上,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证明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开发要求,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不需要开展后续土壤环境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的城镇住宅用地按规划进行建设。
二、报告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
三、报告查阅方式
具体报告的查阅方式请联系我公司,联系电话******619,联系邮箱:"mail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