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桂林米粉科技创新赋能基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兴安县桂林米粉科技创新赋能基地建设项目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