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荔浦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西南片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4-G3-310189-GXCH
项目名称:荔浦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西南片区)
预算总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荔浦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西南片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027年7月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本项目供应商均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本项目为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5)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6)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资格要求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认证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认证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认证证书)。因投标人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供应商须知”第35.2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8.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主场设在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86-96号3楼),评标副场设在蒙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蒙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四楼)。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教育局
地 址: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13号
项目联系人:伍柳茹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荔浦市荔城镇滨江路88号碧桂园20栋108号商铺
项目联系人:曾蓉
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