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医院基站设备用电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编号:GLDCQFGS(2024)37号
******医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或数量 |
| 备注 |
1 | 基站市电租用 | 12套设备,3块电表 | 采购单价含13%的增值税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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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我公司在******医院管辖的桂林市******医院建电信室分设备12套,电表3块。该医院内不具备装直供电的条件,通信设备处无法接其他电源,现与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相关负责人商定,电信设备不另收场地租金,只收取室分设备用电电费。拟续签设备用电协议 ,院内基站设备用电电费按0.9元/度(含电损,设备场租及设备用电电费)挂表实数进行支付,用电协议签定时间从2024年11月1日开始至 2025年10月31日止,12套设备预计日用电量大约为70度,每月用电约2100度电费1890元,年电费22680元,还有我公司设备从2023年10月25日到2024年10月31日******医院已使用但未结算电费,按原合同规定电费单价壹年电费金额为20160元。2项金额合计为42840元。我公司建议租赁******医院的转供电,并按照单一来源以一事一议的方式实施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医院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集团阳光采购网(******/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0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电话:******
邮箱: ******7536@189.cn
地址: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
邮编:541001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