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有限公司基站设备用电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公示编号:GLDCQFGS(2024)35号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或数量 |
| 备注 |
1 | 基站市电租用 | 4套设备,4块电表 | 采购单价含13%的增值税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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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直接采购原因
******有限公司管辖的桂林市叠彩区胜利嘉园小区建电信简易站设备4套,电表4******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商定电信设备不收场地租金,只收取简易站设备用电电费,对方电价从0.9元/度降至0.85元/度(含电损,设备场租及电费)挂表实数进行支付,现按新协议拟签用电协议,用电协议签定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开始至 2027年11月20日止,4套设备预计日用电量大约26度,每月约780度电费大约 670元。每年约8040元,3年设备用电电费金额约为24120元。经无线网络优化中心核实,资金来源于无线网络优化中心部门年度预算,综上考虑,建议按直接采购方式采******有限公司的转供电。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集团阳光采购网(******/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电话:******
邮箱: ******7536@189.cn
地址: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
邮编:541001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