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爱芳基站设备用电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公示编号:GLDCQFGS(2024)40号
阳爱芳******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或数量 |
| 备注 |
1 | 基站市电租用 | 1套设备,1块电表 | 采购单价含13%的增值税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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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直接采购原因
我公司在桂林市秀峰区敦睦村395号建有电信简易站设备1套,电表1块。接无线中心下派给叠彩分公司的业务单GXGL******0238关于该基站用电电费金额不足事宜,协议签订后原预估设备用电量与实际用电量有差异,导致原合同预算不足,原用电协议编号(GXGLA******AGN00)2025年5月到期。现与房东阳爱芳商定电信设备用电电费,按原有用电协议设备用电电价0.9元/度挂表实数进行支付,现拟新签用电协议,用电协议签定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开始至 2025年11月20日止,1套设备预计日用电量大约7度,每月约210度电费大约200元,每年约2400元(含税)。加上2024年6月-10月已使用但未结算的设备用电电费约1000元 ,2项金额合计3400元。经无线网络优化中心核实,资金来源于无线网络优化中心部门年度预算,综上考虑,建议按直接采购方式采购阳爱芳的转供电。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阳爱芳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集团阳光采购网(******/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0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电话:******
邮箱: ******7536@189.cn
地址: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
邮编:541001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