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人民政府关于林区范围内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一、邮箱:******;
二、电话/传真:0773-******;
三、邮寄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82号机关单位中山南路办公楼4楼。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关于林区范围内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联系人:莫成林,联系电话:0773-******)
******农村局
2025月1月3日